《“十四五”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》
强调发展农村互助养老,支持村委会、老年协会等组织利用闲置资源建设互助养老设施,鼓励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。
《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明确推广“村级互助养老点”,通过政府补贴、社会捐赠等方式,为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照料、餐饮、文化娱乐等服务。
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
通过民政部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,为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、运营提供补贴,重点向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倾斜。
“农村幸福院”升级版
在原有农村幸福院基础上,推广“政府扶助、村级主办、社会捐助、老人互助”模式,鼓励村民参与志愿服务,形成互助网络。
“时间银行”互助养老试点
在部分农村地区试点“时间银行”,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并储存服务时间,未来可兑换相应服务或物品。
“党建+互助养老”
依托基层党组织,组织党员、志愿者与独居、失能老人结对,提供日常探访、助医助急等服务。
“老年协会引领”模式
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,组织老人开展文体活动、互助帮扶,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予以支持。
河北“孝心食堂”
由村集体提供场地,志愿者参与运营,老人支付低成本费用即可获得餐饮服务,政府按人头补贴。
浙江“邻里守望”项目
通过数字化平台整合农村养老服务需求,对接志愿者、医疗机构等资源,实现“一键求助、就近互助”。
陕西“互助养老合作社”
鼓励村民以资金、劳动力入股成立养老合作社,共同运营养老设施,盈余用于改善服务。
如需了解具体省份或地区的政策细节,可进一步查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发布的最新文件。